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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律师应邀与赛罕区检察官探讨刑辩证据问题
发表日期:2017-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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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律师应邀与赛罕区检察官探讨刑辩证据问题


检察官与律师之间,到底是一种怎样的关系,在司法实践中一直没有明确的答案,但可以肯定,二者的良性互动是尊重和保障人权、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正确适用法律的重要保证。近日,赛罕区检察院邀请内蒙古东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晓革律师举行了题为《刑事辩护中有关证据问题探讨》的专题讲座。

       王晓革律师从自身的办案经验出发,探讨了在法律职业共同体中检察官与律师应如何处理好控辩关系,结合具体案例对物证、书证、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等证明材料的审查认定以及对非法证据的排除等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并站在一名专业律师的角度,分析阐述了庭审中检察官与律师各自的优势与劣势,对建立新型检律控辩关系进行了展望。

 赛罕区检察院检察长云志宏指出,检察官和律师不是简单的对抗关系,而应是对立统一、相互依存、彼此促进的良性互动关系。他要求办案干警提高与律师“打交道”的水平,严格执行高检院出台的《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充分保证律师全面掌握证据、保障知情权、行使辩护权,规范解决律师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三难”问题,不断提升律师接待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据悉,赛罕区检察院注重规范执法办案行为,通过增强与律师的互动沟通,有针对性地改进会见律师及文明办案上的短板,倒逼司法规范,不断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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